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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聚通科技市场的入驻条件及优惠政策

时间:2009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周口聚通科技市场的入驻条件及优惠政策


    周口聚通科技市场创业园区主要是供我市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一些发展潜力好、有市场、但投资尚有困难的经营企业主使用,计划通过2—3年的培育,使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并逐步做大做强。
  (一)入驻科技市场优惠政策如下:
1、正式开业后,上半年免收房租,下半年免房租50%。
2、自开业起物业管理费全免;水费全免。
3、电费上半年全免,下半年收取50%;第二年自用电不免,公共用电按面积均摊。
4、入往商户免收工商管理费及营业执照工本费。
5、实行专业市场挂牌保护,未经市场管理机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到科技市场检查、摊派、罚款等活动。  
6、入住商户两年内所缴纳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第一年奖励50%,第二年奖励20%。入住商户两年内缴纳增值税达到或超过1 O万元的区级留成部分返奖20%;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返奖30%;达到或超过30万元的返奖40%。
7、下岗失业人员、返乡人员、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免费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开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市场信息提供。
8、根据情况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9、符合条件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创业园区每期期限3年。创业园区创业人员在创业期间,服从创业园区办公室监督管理和指导。 
(三)优先对创业园区创业者定期组织培训。并利用创业园区这个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班,提高人员的技能素质、管理素质、经营销售素质。
  (四)凡申请到创业园区创业人员必须经过创业园区办公室批准,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园区办公室对创业人员实行登记、注册、建档,同时对创业商户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和谐的创业园区,加快促进中小企业成功创业。
    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川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聚通科技市场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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