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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信息公布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培育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在全省开展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申报范围

一)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突出战略性 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 项目;

二)具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吸纳就业人数 多、科技含量高,优势明显;

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本地产业体系中具有较好示范 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

、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和应提供的申报材料,按照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发布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执行。拟申报项目应认真对照申报材料清单,,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无需提交纸质版。

项目申报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 hrss.henan.gov.cn/jyweb),点击单位事项进行法人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专栏”,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2412时,截止期满系统将关闭。

咨询电话:0394-8281867

 

 

 

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2 .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扫描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扫描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图片截图,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扫描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村的身份证扫描件。

3. 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因国家已取消,不再提供。

4. 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5. 吸纳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裁图。

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7. 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的项目,提供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

8. 项目经营场所视频5-8分钟)。

9. 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扫描件。

10. 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 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11. 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的,还需提供以 下材料:

1) 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 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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