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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失业登记证办理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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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处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

就失业登记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主席令第七十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受理个人向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个人填写《就业失业登记》申领表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公共就业科即时不收费
审核由窗口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即时受理和初审3天
复审主管领导复审无误后,由办事人员将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制证3天
发证《就失业登记证》发放由申领人本人签字就业办1天
服务电话:0394-8229150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94-8268126
受理地点:周口市文明路周口市人社局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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